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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条例》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立法为无公害蔬菜“正名”
随着人们的健康意识不断提高,无公害农产品需求正在大幅增加。为使无公害蔬菜以最便捷方式走向市民餐桌,兰州市将在2010年内,在全市农贸市场、社区市场内统一设立无公害蔬菜销售点,并逐步设立无公害蔬菜检测点。昨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兰州将通过地方立法为无公害蔬菜“撑腰”,《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条例》将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无公害蔬菜销售价格将不会因为身份和品质的提高而涨价。
蔬菜产业成为支柱产业
去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65万亩,总产量16.3亿公斤,蔬菜产业已经成为兰州市农村经济中生产规模最大、商品率最高、农民获益最多的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截至目前,兰州市经报批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已达到144万亩,其中无公害蔬菜基地面积67.27万亩。农民从蔬菜生产中获得的收入占到人均收入的23%左右,以高原夏菜为品牌的兰州蔬菜在全国市场前景广阔。
增加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
根据全市蔬菜产业发展的规划,未来几年,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面积将进一步扩大,无公害蔬菜产业将进一步做大做强。为此,兰州市将尽快完成全市蔬菜生产由常规性生产向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的转变。另外,还将发展新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不断扩大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提高蔬菜品质和产量。据悉,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实行产地认定制度。具备一定规模的蔬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他从事蔬菜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蔬菜生产者),均可向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认定申请。
无公害蔬菜实行产品认证
《条例》要求,无公害蔬菜生产实行生产记录制度,生产者应将种子(种苗)的来源、品种;农药、肥料和植物生产调节剂的使用情况等如实记载。生产手册记载保存期两年。同时,无公害蔬菜实行产品认证和标志制度。无公害蔬菜产品进入市场,应当有无公害农产品标识。
检测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依据《条例》经营无公害蔬菜的批发市场、超市应设立无公害蔬菜检测点,配备检测仪器和经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培训合格的检测人员。农贸市场、社区市场应逐步设立无公害蔬菜检测点。据悉,兰州市目前已建成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并通过了省级认证。并在全市8个县、区建立了农产品质量监测站,在9个大中型蔬菜产销地批发市场建立了无公害蔬菜监测站,在30个超市、社区设立了农药残留检测点,推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对各类蔬菜实行分区销售和免费检测。兰州市无公害蔬菜质量检测体系的初步框架已形成。
不合格蔬菜要及时销毁
《条例》指出,无公害蔬菜销售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其销售应凭农产品产地证明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进入市场。包装的无公害蔬菜应在包装上标明品名、产地、生产单位、日期等标识内容。对经营者拒绝接受检测或经检测达不到标准的蔬菜不得上市销售,并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公害化处理或予以监督销毁;经营者拒不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由市、县(区)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蔬菜价格不上涨
据兰州市农牧局负责蔬菜产业的副局长才吉安介绍,去年兰州就逐步在社区菜市场建立无公害蔬菜直销点,目前已有新港城、金港城、铁路局等20余家社区菜市场设置了无公害蔬菜销售点,兰州将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所有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设置无公害蔬菜直销点的目标任务。此外,让无公害蔬菜进社区销售,减少了许多流通环节,其销售成本降低,无公害蔬菜销售价格将不会因为身份和品质的提高而涨价。
特别提醒
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专门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认证证书的蔬菜产品。
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认定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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